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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P><FONT color=#993366>很久很久以前.......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993366>十三岁,一个懵懂的年纪。突然听到来自对岸的声音,三个阳光少年。怦然心动?深陷其中?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OK</FONT>,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Maybe</FONT>只是少年时的冲动,但没想到这份冲动竟然跟随着我十五年。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993366>三个人,各有千秋。不用隐瞒,当时的我喜欢的是小乖。小乖人可爱,念书又好,是我羡慕的好学生。据所以很多目光聚集在这个可爱的少年身上。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1995</FONT>年,其实团队已经解散,但那时候就读初中的我才有经济能力去买他们的专辑,初中生的零用钱比小学生多很多。专辑,几乎找遍,最后的两盒是演唱会的合辑。听了,哭了。小乖离别时的哭泣,让我流泪。但那时候我却爱上了那首歌《记住你的香》。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993366>那个时候哪儿会想到现今的网络咨询的发达?为了能了解他们,省吃俭用买杂志,还要偷偷摸摸地不让父母发现,否则就会被指责乱花钱。没办法只好几个好朋友轮流买,轮流看,但到了喜欢的海报时往往会起点小冲突,我总是输的那个,于是乎只好自己在掏钱去买一本。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993366>解散了,消息断了。初二了,压力重了。升学了,我忙碌了。专注课业才是学生的本分,我开始收心开始努力。那个时候很流行的一个词汇“追星族”,对于那些狂热的同学,我总是自诩是理智的追星族,我和他们都不同。等到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1998</FONT>年,升入高一级的学校,娱乐圈风生水起,多少明星孕育而生,一片大好风光。渐渐地,那三个人消失在我的视线中,确切地说是我没有主动地去关注。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993366>也是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1998</FONT>年,一部热播剧让我重新看到了熟悉的两人。火了,疯了。还是我的小乖,还有他的二哥小帅。三年前的记忆再次被唤起,翻找,重来,再次沉浸。小乖,还是那么可爱。又高一年级,零用钱又多了,于是有关小乖的一切我都买。这是我十三时就喜欢的呀!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993366>热播剧一波接一波,火了一个又一个,质量是跌了一层又一层,我开始反感电视机里那受不了的台词,虽然喜欢小乖但还是拒绝了再看下去。我告诉自己,我长大了,不再是为了人才去看剧集,我还是理智的,我和别的追星族不一样!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Rich</FONT>,你是不一样的。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993366>大学,一个梦寐以求的地方,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。浦东偏远的地方,走出校门就是大马路,看到的都是集装箱。该死的学校怎么会盖在这个地方?无奈,接受。我竟然在这里呆了三年。虽然外面网络渐渐发达,从拨号到宽带,但我在学校似乎还是过着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1995</FONT>年时的生活。校园里上网还要排队,能不能排到还要碰运气;双休日回家就是睡觉休息,然后周日中午就要赶回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。大学对我来说除了读书就是无聊。唯一一次小帅走进我的视线就是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2004</FONT>年的愚人节,一个人走了,他作为最为相像的人参演舞台剧。仅仅是一闪而过而已。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993366>终于毕业了,工作了。而我也已经二十三岁了,不再是少年是青年了。忙着找工作,找到工作忙着努力工作。五年时光把自己消磨成一个优质的工作机器,常常抱怨加班、压力,哪里来时间去看那些娱乐明星?开始以专业人士自诩,开始往职业女性发展。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Rich</FONT>,你已经不再是初出茅庐的愣头青了,你有你的专业,你有你的事业。好吧,我成熟了,我的心静了。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993366>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2010</FONT>年,春晚。我还是用鄙夷的眼神看待这顿传统的春节大餐,再加上刚刚调整工作很多压力,无心去管,反正不会看。一日深夜下班,突然看到重播的娱乐新闻。“小虎队”......多么熟悉的名字啊!人物,三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。时光“忽”地把我拉回到十五岁。上与不上、成与不成,我又重新开始关注娱乐新闻。突然发觉心里被压抑了十几年的激动重新被唤起。小乖......我的天哪!哦,或许我不应该叫天,十年了,五阿哥也该是亲王了。可是边上的那位......嘿!突然觉得很吸引我。不过我始终是小乖的粉丝,人要从一而终的嘛!但当他们仨同时出现的时候,我的视线竟然会偷偷地瞄另外一个。完了,有移情别恋的先兆!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993366>春晚开始了,看着那俗不可耐的节目,我实现了我的年夜饭节食计划。我告诉自己,我要等他们出来,我熬着,请允许我用“熬”这个字。终于盼到了,虽然主持人的串联词让人听了莫名其妙,但听到“小虎队”三个字,我的眼睛没有眨过。经典的歌曲、经典的舞步、经典的手饰、经典的人。完蛋了,志朋......你不厚道,唱歌你就老老实实唱呗,还漏电!硬生生地被电到三次!这回真的是完了,小乖长啥样儿都不记得了!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993366>第二天早早地起来,为的是看重播,直到今天春晚重播一次我看一次,小品五十元钱的台词我都能背了。这是我记事以来看得最多的一次春晚。百看不厌!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993366>打开电脑,键盘上的chenzhipeng几个键严重受损。以前因为学习不理想补习过,发誓再也不想经历那种过程,但这一次我心甘情愿地去接受。恶补啊!直到现在还没有补齐!我背叛了小乖吗?也不算吧?往大里说都是小虎队,往小里说都是“朋”,嘿嘿!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993366>渐渐地,开始了解志朋,开始解读志朋。找到了他的自传,看到晚上三点。他,一个让人心疼的男人,一个让人钦佩的男人。我也了解小乖一路走来的艰辛,我也了解吴奇隆的坎坎坷坷,但看到志朋,我突然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。原来我也经历过他的一些事情,原来我也有过他的迷茫他的彷徨,可我曾经放弃了、阿Q了。但志朋却没有!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993366>我心情好复杂,除了对小虎队的眷恋还有对志朋的内疚。为什么在他辉煌的时候我没有发现他的优秀?为什么在他失落的时候我甘愿当了原始人?为什么他的努力我现在才发现?我好难过,于是我发了邮件给他。就当作忏悔吧,不管他看不看得到,至少我发出去了。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993366>第二天打开电邮,俺的娘啊!他竟然回复了。字里行间看得出他是看过我写的每一个字,本人码字的水平还是不错的,这么多字儿他一一看过......我只感觉到心跳加速,眼睛湿润,也不管什么伸出袖子擦掉!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Rich</FONT>,你二十八啦!哭!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993366>我告诉自己,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Rich</FONT>,你得到了答复,结束了。他是个好人,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Rich</FONT>,你要支持他,就算他不知道你也要支持他,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Rich</FONT>,你迟到十五年了!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993366>又是深夜,这封信这一天我看了不止十次了。忍不住啊!忍不住!感觉自己怎么像十五岁时那些被我鄙视的追星族?难道是我青春期延迟了十几年?但是十五岁时的我怎么会想到我能跟志朋对话?我按耐不住自己的激动又给他写了信,我向他道歉,这样我心里好受些。才半小时......收件箱的状态跳成了1。嗯?这么快?我打开,我的个娘勒,果然是!我纳了闷了,他是明星吗?异类!绝对是异类!再一次感动,感动地不知道该如何表达,我竟然忽视了一个好人、一个好男人十五年!我脑子是不是被门夹过啦?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MP3</FONT>里的歌全部删除,全部换!每次听《放心去飞》我都能体会到志朋的心碎,每次听他们的歌我都能看到当年自诩理智的自己。青涩的年代,青涩的回忆。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993366>有些感情要经历过时间的消磨才能体会到,相信当初就算我看到“再见”告别演唱会的时候也不会有今天的感触。果然是老了,想得多了,体会得多了,感慨得多了。情谊,经过了十几年的经历,和以前的朋友也渐渐疏远了,但仅有那么几个,平时不联系但一看到就亲密无间!这和“小虎队”三个是一样的,相信那些学校里的学生、刚刚踏入社会的新社会人暂时是感受不到的。有很多矛盾当时看来觉得天大地大,完全可以绝交!现在回头再看,只不过是鸡毛蒜皮,拨一个电话,两人各自一笑,还是朋友。那些一起走过的岁月,什么都替代不了。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993366>志朋,感觉我的很多感悟和你一样。所以想我这么好的人喜欢的人必定是最好的啦!看到他表演结束后发红包,只有细心的人才会这么做。这个男人做到了。他是个好人,好男人,好人就应该一生平安。就像我说的,天看得到、佛看得到、我们看得到。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993366>我唯一遗憾的就是错过了这个好人十五年,原来最好的一个就在自己的记忆里,十五年了,一直藏着。希望我现在发现还不晚!</FONT></P></DIV>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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